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

大善人逼妻離婚 簽約走側門、分財產 官司敗訴

大善人逼妻離婚 簽約走側門、分財產 官司敗訴
NOWnews 更新日期:2009/04/10 14:56 地方中心/台中報導

台中縣一名白姓男子平常做公益,請街友吃飯,鄰居都說他是大善人,但是這個大善人為了離婚,卻逼妻子簽不平等條約,包括要走側門,五年沒離婚妻子名下不動產要平分,法官認為協議違反善良風俗,判白姓男子敗訴。


申請平分不動產被駁回的白姓男子,原本在自己開設的藥局和客人聊天,一看到媒體立刻變臉,被問有什麼委屈時,白姓男子說,「都不用講啦!(兩邊都不傷害情況下?)都不用啦!不用問啦!」


男子原本把九筆不動產登記在劉姓妻子名下,後來兩人感情出狀況,白姓男子拿出協議書要求對方簽字,內容包括大門每晚10點30分要關上,妻子要走側門;五年兩人沒離婚,妻子名下的財產就要平分為兩人所有,不過,法官認為,男子名下也有一筆土地,這項不平等條約不是要妻子財產,而是要逼對方離婚。


白姓男子的妻子表示,「他就是有外遇,他要離婚,他離婚不成這樣子就簽,請流浪漢什麼的就是做公益,他對外人就很好,他就是笑面虎,我之前跟他要生活費,他不給我,他表格裡面沒有生活費。」附近鄰居說,「(有人)腳受傷,他就幫她處理,沒有收錢。」


鄰居眼中的好人,竟然對妻子立下這種不平等條約,法官認為協議違反善良風俗,駁回男子申請,雖然兩人沒離婚,但是感情卻已覆水難收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柯映青、詹智淵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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